2022年预计收购粮食8000亿斤******
2022年预计收购粮食8000亿斤
国内粮食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1月11日,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2022年夏粮和早籼稻旺季收购圆满收官,秋粮旺季收购平稳有序,牢牢守住了“种粮卖得出”的底线,预计全年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8000亿斤左右,与近年来平均水平相当。
“2022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政治责任,在国际粮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国内粮食市场保持总体平稳,着力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储备实力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及时有力,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丛亮在11日召开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表示。
秋粮收购总体平稳有序
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1亿斤,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当前,秋粮收购处于高峰期,秋粮收购进展总体平稳有序。截至2023年1月5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2324亿斤,同比基本持平。其中,中晚籼稻499亿斤、粳稻632亿斤、玉米1152亿斤、大豆40亿斤。从区域看,目前南方中晚籼稻旺季收购进入收尾阶段,收购进度已过九成;东北、华北正集中上量,东北粳稻收购进度近八成、玉米超四成;华北地区玉米收购进度超四成。
与此同时,秋粮收购呈现购销较为活跃的特点。秋粮上市后,加工企业加快备货补库,储备企业轮换工作有序启动,贸易企业择机入市收购,市场收购活跃度较高。市场行情较好,从价格看,主产区中晚籼稻、粳稻收购均价同比每斤均提高3分钱左右,优质优价特征明显;主产区玉米收购均价同比提高1毛钱以上,农民普遍反映收益不错。政策托底作用有效发挥,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有关部门先后批复江苏、安徽、河南、湖北、黑龙江五省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共安排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790多个、仓容560多亿斤,完全能满足收购需要。截至目前,五省已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中晚稻180多亿斤。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介绍,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粮食收购统筹组织,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扎实做好仓容准备、资金筹措、运力协调、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粮食收购,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高效流通、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粮食产后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去年秋收,我把家里的5万多斤玉米都运到县里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了,自己啥也不用管,不用再犯愁找地方晒粮食、存粮食了!”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镇韩集村种粮大户老潘告诉记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供清理、烘干、储存、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让他倍感省心。
2017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在全国产粮大县建设一批专业化、经营性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民粮食产后提供清理、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5500多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国产粮大县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2022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积极发挥为农服务作用,粮食产后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市场议价能力持续增强,粮食优质优价特征明显,减损降耗成效日益显现。
放眼各地,2022年,安徽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清理、干燥粮食343万吨,带动农民增收近2亿元,减少粮食损失7.6万吨;四川清理、烘干粮食110万吨,节粮减损约3.7万吨,实现农民增收1.1亿元;湖北出台了《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有效促进企业烘干设施提档升级。
“2022年,各地安排财政资金176亿元,支持‘十四五’期间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印发粮食节约减损指导意见,依托产后服务中心助农减损增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加强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严肃查处涉粮涉储违法违规案件,大力推进粮食监管信息化,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入落实粮食节约行动,制修订节粮减损系列标准,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把粮食市场保供稳价摆在突出位置
随着春节临近,粮油消费将进入旺季。为确保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粮油市场平稳运行,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通知,安排做好2023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指导各地加强粮源调度,深化产销合作,统筹做好加工、储运、配送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14亿人到点开饭的底气,离不开粮食市场保供稳价。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粮食市场保供稳价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精准调控,细化政策措施,国内粮食市场始终保持供应较为充足、运行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变化,及时妥善应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粮食收购进度、市场价格等数据信息,适时通报粮食市场运行情况,稳定市场预期,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粮食购销活动。三是坚持常年常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投放政策性粮食,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调控需要,灵活调整投放品种、数量、时机和节奏,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四是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合理把握政府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发挥吞吐调节作用。
“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全力做好保供稳价,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风险预判和战略预置,制定多场景的应对预案,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做好监测预警、形势分析和储备吞吐、预期引导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力,保持粮食市场平稳,服务能源资源保供。”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表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0版)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作者:常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农村要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首先要搞好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仅关系到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是农村是否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的直接体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农村居民美好环境需求的积极回应,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持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治理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47.6%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虽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进展不平衡、技术支撑不足、社会监督不完善、长效管护不健全、农民参与不充分、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从六个方面着手强化机制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分类推进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差异性,要与地方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能力相适应,也要同当地的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一是农村厕所改建要遵循实事求是、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改建模式,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二是要以可持续治理、资源化利用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向,分区分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三是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利用路径,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第二,建立健全技术支撑机制。既要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快推出因地制宜的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技术及产品,也要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开展试点试验,指导地方科学选择技术模式,还要建立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全程质量管控。
第三,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要全方位、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教育,提升农户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正确认识,并通过“美丽庭院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人翁意识。更要鼓励村民参与整治决策,让有能力、有资格的村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执行者和监督者。
第四,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组织机制。突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效能的同时,调动整合社会资源,从而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既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挥积极作用,又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
第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管用并重制度和机制。首先,根据人口、产业、功能等科学规划布局,完善村庄配套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理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管护责任体系。第二,要在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探索建立村级运营管护组织。第三,要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逐步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第六,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强化监督与指导,实现社会监督常态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在完善监督机构、健全规范程序的基础上,通过“随手拍”“红黑榜”等活动建立监督奖惩机制,实现“人人监督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激发村民有效参与的内生动力。同时还要基于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同角色的定位与分工构建问责机制,推动问题及时整改。
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列入了二〇三五年的总体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通过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机制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