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台湾2022年新生儿数量创新低 人口连续三年负增长******
中新社台北1月10日电 台湾当局有关部门10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底,台湾人口总数为23264640人,连续三年负增长。2022年全年累计出生人口数为138986人,创历史新低。
综合中央社、《经济日报》等台湾媒体报道,2020年,台湾人口首度出现负增长。2022年人口总数较2021年的23375314人,再减少110674人。
统计显示,台湾2022年全年出生人数比2021年的153820人,再减少14834人,2022年死亡人数则为207230人。
受生肖民俗影响,部分台湾民众在农历虎年生小孩的意愿较低。台湾妇产科医学会前理事长黄闵照表示,上一次虎年(2010年)台湾出生人数锐减,仅16万多人,隔年回到19万多。2022年同为虎年,确实影响部分夫妻怀孕生子意愿。再者,台湾婚生子女比例超过九成五,近年受到疫情影响,结婚对数亦减少。
有岛内舆论认为,单纯发放津贴难以“催生”,当局应做好“友善职场”和“公共托育”,才能让人敢生、愿意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