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社致信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
中新网澳门9月23日电 时值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之际,澳门日报社向中国新闻社发来贺信。
澳门日报社致信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 贺信截图澳门日报社在贺信中说:“中国新闻社是公认的国际著名通讯社,是讲好中国故事的民族品牌,是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认识祖国、了解祖国的窗口,是海内外华文媒体的良知益友。”
贺信说:“澳门日报自创办之始,已在中国新闻社的支持配合下,成长壮大,数十年来已成为重要的合作伙伴。未来我们仍将不忘初心,保持合作,互相配合,讲好中国故事,凝聚海内外民心。”
贺信最后表示:“际此中国新闻社成立70周年,谨祝贵社业务蒸蒸日上,国际声誉日隆!”(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