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全社会用电量增长7.1%******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通讯员柴文琪、曾麟钧)1月11日从国网湖北电力获悉,2022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264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显示湖北经济发展动力强劲。
从产业看,2022年,我省第一产业用电量3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1%;第二产业用电量154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第三产业用电量51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第二产业中,计算机通信、电气机械等高技术及装备制造类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9%,成为拉动工业用电量增长的主要动力。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看,2022年,城镇居民用电量34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乡村居民用电量20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1%。
从地区看,天门、仙桃、黄冈用电量增长最快,分别达到17.5%、13.9%、10.9%;武汉增长7.8%。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全域协同”步伐加快,全省县域地区用电量增速13.9%,县域工业用电量增速达11.1%。
文旅部:加强网络演出节目评论、弹幕实时监控******
中新网1月18日电 文旅部网站在近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实时监管,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
图片来源:文旅部网站截图据介绍,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将演出剧(节)目通过互联网(含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演出剧(节)目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演唱会、音乐节、舞台戏剧(含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等)、曲艺、杂技、脱口秀等演出活动。
《通知》中强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配备适应内容审核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内容管理,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实时监管,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
鼓励和支持网络演出剧(节)目平台经营单位提供内容优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演出剧(节)目。鼓励和支持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演出剧(节)目,推动演出新业态发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